高能耗企业将面临“紧箍咒”

发布日期:2007-07-26

   “省里这次发布5项强制性节能标准非常及时,这是一个强烈的节能政策信号。”市经贸委资源能源处负责人昨天说,这将促进我市高能耗企业进一步强化内部节能管理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高耗能设备。

      浙江省质监局、经贸委等部门最近发布了火电、热电、水泥、炼油、烧碱等5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为高能耗行业节能降耗设置新门槛。这也是浙江省首次发布有关行业能耗限额的强制性技术规范。

      在上世纪80年代,浙江省曾经发布过单位产品能耗标准,但均属推荐性标准,缺乏强制措施保证。而此次发布的能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将成为该省运用市场机制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

      从全省范围来看,这5项标准涉及4个行业370多家企业。2005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其总能耗为4495万吨标煤,约占全省总能耗的37%和工业能耗的50%。新标准从200811日起实施,若企业全部达到限额要求,在产量不变的情况下,预计可节约61万吨标煤,到2010年可累计节约183万吨标煤。

      据了解,这5项标准在金华市主要涉及水泥和热电两大行业共30余家企业,其中以水泥行业为主。

      根据水泥行业新的能耗限额标准,日产量2000吨至4000吨的企业每吨水泥综合煤耗要从目前的≤113kg下降到≤112kg4000吨以上企业要从目前的≤108kg下降到≤107kg。而针对热电行业,综合热效率要从≥45%提高到≥55%,单位供热标煤耗要从≤42.9kg/GJ下降到≤40.5kg/GJ,单位供电标煤耗要从≤445g/kwh下降到≤405g/kwh

      市经贸委资源能源处负责人说,金华市水泥行业通过淘汰机立窑的改造,绝大多数都能达到新的能耗标准。目前的难点在于热电行业,由于企业设备陈旧老化,单位能耗较高。新标准的颁布,对这些企业来说,也是一次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机遇。

      据悉,浙江省有关部门拟以两年时间为期,促进相关企业整改,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到期仍无法达标的,将采用加电价和降低信贷等级等措施,提高其能源消耗成本,运用经济手段促使企业淘汰高耗能、低效益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那些整改无望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最终将面临被淘汰、关停的命运。

来源: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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