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国散装水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08-05-30
 
 
  在各地政府与散装水泥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全国散装水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全国散装水泥工作再创新佳绩,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展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我国散装水泥发展总体状况
    (一)散装水泥供应量、水泥散装率继续保持双增长。
  据统计,2007年我国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5.67亿吨,较2006年增长20.28%;水泥散装率达到41.85%,较2006年增长2.72个百分点。随着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开展和农村散装水泥物流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散装水泥工作领域不断拓展,逐步形成了散装水泥物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的工作新格局。
    (二)“双禁”工作成为城市散装水泥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双禁”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城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进而促进了散装水泥的规模化使用。据初步统计,截至2007年末,全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城市达到240个,预拌混凝土生产、物流企业达到2993家;全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到6.24亿m3。预拌砂浆的发展成为散装水泥发展的又一支推动力量。截至2007年末,全国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数达到196家,预拌砂浆年产量达到640.06万吨。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所使用的散装水泥量占全部散装水泥供应量的比例达到36.04%。
   (三)农村散装水泥物流与应用取得新进展。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广大农村地区对水泥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经营组织形式也正向规模化、连锁化方向发展,质优价廉的散装水泥逐步为广大农村建房者所接受。据统计,截至2007年末,全国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点累计数量达到5168家,全年散装水泥销售量达到8323.09万吨,占全部散装水泥供应量的比例达到14.68%。
    (四)散装水泥物流与应用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
  随着散装水泥物流及应用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及国内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国内装备企业加大投资和科研力度,产生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技术,部分装备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实现进口替代,从而降低了行业投资成本。截至2007年末,全国拥有散装水泥专用汽车31268辆、专用船1313艘;拥有预拌混凝土搅拌车49680辆、预拌混凝土泵车8731辆、散装水泥铁路专用罐车5432节、专用集装箱390节。
    二、散装水泥工作在国家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散装水泥物流及应用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与传统的袋装水泥相比,2007年我国发展散装水泥共减少使用水泥包装袋113亿只,仅此一项可大约节省牛皮纸17万吨、聚乙烯71万吨;此外,水泥物流散装化可减少水泥损耗约2227万吨。上述两方面节约带来的综合经济效益约200亿元,能够大约减少能耗526万吨标煤、减少粉尘排放224万吨、减少CO2排放970万吨。
  随着“双禁”工作的开展,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过程中,不仅从深层次进一步促进了资源节约,而且还实现了对矿渣、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2007年,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节约水泥4821.10万吨,消纳粉煤灰4821.10万吨,利用废石尾矿、钢渣等固体废弃物替代天然砂石达到6291.52万吨。这些措施减少粉尘排放1.45万吨,减少CO2排放2100.20万吨,综合节省能耗840.08万吨标准煤,创综合经济效益154.28亿元。
    三、各地散装水泥工作开展情况
  2007年,各地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做好2007年散装水泥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7]3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一)围绕城市“禁现”,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各地按照商务部、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在全国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简称“禁现”)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工作。特别是第一批启动“禁现”的十个城市的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和散装水泥办公室,均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措施,抓好落实工作,第二批“禁现”城市也积极开展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北京市、广州市将“禁现”工作的监督检查细化到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和施工监理资信管理等具体环节;上海市通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方和施工方使用预拌砂浆的自觉性;郑州市、南京市、常州市从规范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资质、支持物流设施建设和扩大建筑工程使用等方面来培育和规范预拌砂浆市场。此外,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南、广东等均出台了相应的技术规程。
    (二)通过示范带动、专项资金引导支持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建设。
  各地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示范带动、专项资金引导等措施,加大农村散装水泥物流体系建设。2007年,各地共投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185.90万元,引导新建销售点1018家,新增固定罐859个、移动罐3070个。河南省散装办利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购置100个农用散装水泥存储罐,用于支持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浙江省除集中619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外,还从省政府申请500万元省长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散装水泥物流设施建设。江苏省通过开展散装水泥达标县工作促进农村地区散装水泥工作的开展。河北省散装办制定了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网装备配置相关要求。山东省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点累计达到1700个,年销售散装水泥量达到2037万吨。
    (三)深入开展调研,探索散装水泥工作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工作新思路
  各地散装办积极组织开展散装水泥调研工作,不断探索散装水泥工作发展的内在规律、揭示发展散装水泥与节能减排的关系,为散装水泥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新的思路。北京、上海、河北、江苏、湖北、江西、河南、安徽、广西等9个省市按时完成了商务部下达的8项重点调研课题(见附件1)。江西省、天津市散装办除完成商务部重点课题研究外,还自行开展了多项课题研究。
    (四)加强散装水泥标准、立法工作和机构建设,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北京、浙江、湖北等地散装办按照商务部的工作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散装干混砂浆移动筒仓》、《散装水泥流通术语》、《散装水泥农村配送站技术规范》和《干混砂浆运输车》等四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其中,由北京市散装办组织制订的《散装干混砂浆移动筒仓》已通过专家审定。湖南省于2007年颁布了《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河北、江西、陕西、安徽等省也正在加紧相关立法工作。2007年全国共有24个县级以上散装机构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或执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队伍进一步得到稳定。上海、河南、江苏、北京、天津、重庆、辽宁举办培训班65期,接受培训人数超过7000人次。
    (五)以“发展散装水泥,促进节能减排”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散装水泥宣传工作。
  各地围绕“发展散装水泥,促进节能减排”这一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江西省散装办邀请省政府领导参加散装水泥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在各类媒体刊登散装水泥文章、报道71篇;重庆市商委领导就散装水泥工作接受记者采访,并在重庆卫视黄金时段播放散装水泥宣传广告;海南省散装办在散装水泥宣传周期间制作宣传横幅68条,并在省级主流媒体报刊刊登文章、接受电视媒体采访;吉林市散装办在市国际会议中心用汽球悬挂大标语加强散装水泥宣传。此外,广东、河北、吉林、河南、湖北、辽宁、黑龙江、陕西等省散装办也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散装水泥宣传活动。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散装水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东部和西部、农村和城市散装水泥发展差距较大;中、东部水泥大省仍生产大量袋装水泥(见附件2);散装水泥物流设施投入不足,物流组织形式有待进一步探索、创新;个别地方对散装水泥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实干和创新精神,重点工作没有突破。为此,各地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及散装水泥办公室,要在总结2007年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城市“禁现”和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等项工作重点,积极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思路,使2008年散装水泥工作登上新台阶。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来源:散装水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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