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委密集考核做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发布日期:2012-05-03
    4月26日,工信部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考核任务主要落在了该部的产业司。
    据报记者了解,此次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是根据各地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提出的目标计划,结合产业升级要求和地方实际情况,经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然后由工信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达。
    水泥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淘汰总量大
    工信部称,下达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是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精神,落实好“十二五”期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工信部要求,各地应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企业,在省级政府网站及当地主流媒体公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并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在2012年底前拆除已公告应淘汰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确保不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
    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1000万吨、炼钢780万吨、焦炭2070万吨、铁合金289万吨、电石112万吨、电解铝27万吨、铜冶炼70万吨、铅冶炼115万吨、锌冶炼32万吨、水泥(熟料及磨机)21900万吨、平板玻璃4700万重量箱、造纸970万吨、酒精64万吨、味精14.3万吨、柠檬酸7万吨、制革950万标张、印染28亿米、化纤22万吨、铅蓄电池2000万千伏安时。
    在4月23日召开的全国产业政策工作座谈会上,工信部产业司领导通报了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并对2012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据悉,201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督促各地分解落实好2012年目标任务,公告全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二是做好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考核总结工作,公告各地2011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三是落实重点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推进相应工作机制的建立;四是做好《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修订的前期调研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各项工作,确保落后设备彻底拆除,防止向其他地区及周边国家转移,同时严格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使用和监管。此外,要对3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改进不足,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新进展。
    淘汰落后产能考核组分赴各地督查
    据记者了解,由中央部委联合组成的淘汰落后产能考核组已分赴各地督促检查落后实情。
    按照《关于检查考核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要求,2012年4月13日至22日,以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为组长,工信部、国资委、质检总局有关同志参加的淘汰落后产能第四考核组,对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组听取了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工作汇报,与有关地市进行了座谈,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了18家企业落后设备(生产线)拆除情况。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将考核有关情况向三省(区)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反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建议。
    而在此之前,4月10日至15日,由国家监察部黄伟专员带队,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员组成的国务院淘汰落后产能第六考核组,对湖南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组听取了2011年湖南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汇报以及株洲、郴州市政府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湖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台账资料,现场检查了平板玻璃、水泥、铅冶炼、电力、煤炭行业6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据部分考核组考核检查,淘汰落后产能各地总体落实情况良好,很多地方在制定年度淘汰计划时注重统筹规划,区分轻重缓急,突出支持重点。如湖南省完成了工业、电力等14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各级各部门按照分解任务、公告名单、验收拆除、社会监督等程序要求,克服困难,抓好抓实,基本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炼钢、铁合金、水泥、造纸、制革、电力行业超额完成任务。一些地方为提高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还委托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进行审核确认,确保了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平、公正。(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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