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狮”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发布日期:2007-03-01
    2007年2月7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文公布了2006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名单,“红狮”商标榜上有名。
    近年来,红狮取得了较快发展,“红狮”品牌的知名度不断提升。根据《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条例》规定,经企业审请,金华市工商局初审,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红狮”商标被认定为2006年度浙江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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