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成效显著

来源: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15-08-12

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牵头开展对外合作。为落实李克强总理与哈萨克斯坦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与哈开展产能合作试点,打响了产能合作“头一炮”。目前中哈已举行了五次对话,签署了备忘录,形成了早期收获项目清单,包含48个项目,金额达303亿美元,签署28项合作文件,协议总金额超过230亿美元。中哈产能合作对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具有开创性意义,成功树立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双边产能合作样板。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牵头对外开展产能合作的国家已达12个。今年上半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560亿美元,同比增长29.2%。

  二是国家出台支持政策。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指导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产能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系统提出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12个重点领域的主要任务,全面部署了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完善对外合作机制、改革对外合作管理体制、做好外交服务工作、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发挥优惠贷款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人民币国际化积极作用、扩大融资资金来源、增加股权投资来源、加强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加快中国标准国际化推广、强化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政策阐释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等18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是建立委省协同机制。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发改委于7月6日与河北省签署合作协议,建立首个产能合作委省协同机制,将河北省作为产能合作示范省,在建设多双边合作机制、制定产能合作规划、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设立产能合作基金等方面对河北省予以支持。河北省将结合钢铁、水泥、玻璃、光伏等重点领域和亚洲周边国家、非洲及中东欧国家等重点区域,制定扶持激励政策,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动态更新的重点项目库,积极推动产能合作。双方确定,河北省企业在南非、塞尔维亚等国家的钢铁、水泥、光伏、玻璃等领域13个项目,将作为首批产能合作重点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协调推动。

  四是主动做好政策阐释。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国家发改委及时通报产能合作有关政策信息,主动阐释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理念,积极推介我国优势产业和装备。先后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吹风会等形式,全面介绍《指导意见》以及产能合作进展情况。

  五是各地务实推进产能合作。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比如河北省制定了支持优势产能国际合作若干意见,将钢铁、水泥、玻璃、光伏及装备制造等“4+1”优势产业确定为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辽宁省制定了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施方案,提出了重点行业、企业、产品及项目清单。在省级层面加强对外合作机制建设,比如黑龙江省发挥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犹太州等俄地方政府省州长定期会晤机制的积极作用,协调推进产能合作重大事项;山东省借助东亚海洋合作平台、中韩自贸区等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对日韩从“引进来”向“走出去”跨越。集中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比如重庆市2014年举办投资俄罗斯、澳大利亚等25场境外投资专题活动,为300余家企业搭建对外合作平台;河北省举办企业“走出去”银企对接会,为300余家产能富余企业和工行、中行等金融机构创造洽商平台。着力推进重大合作项目,比如浙江省编制了2015年重大外资项目推进计划,跟踪服务19个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项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困难;河北省大力推动冀东集团南非100万吨水泥项目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六是企业主导推进产能合作。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不断拓展对外合作方式,创新商业运作模式,积极主动开展产能合作。以大带小“走出去”,比如奇瑞汽车投资4亿美元在巴西建设汽车生产线,在自身拓展市场的同时带动汽车配套零部件企业对外投资。行业结盟“走出去”,比如重庆市对外投资协会牵头组织勘查、设计、咨询、施工等企业成立“对外承包工程联盟”,在亚非重点国家联手承揽基础设施项目,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走出去”。央地联合“走出去”,比如河北企业英利集团与中国水电等中央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功中标阿尔及利亚258兆瓦电站项目。借力国际资本“走出去”,比如河北冀东集团与南非妇女基金、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资本合作,在非洲建设水泥生产线,既扩大了资金来源,也减少了当地社会阻力。依托园区集聚式“走出去”,比如山东省12家企业在8个国家建立了合作园区,吸引中资企业入驻,成为企业开展产能合作的重要载体。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经过半年多的扎实工作,产能合作的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对外合作布局初显轮廓,早期收获项目稳步推进,产能合作总体实现了良好开局。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产能合作。一是推动《指导意见》确定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编制国际产能合作规划,加强对企业的宏观指导。三是与有关省份、重点企业、主要金融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扩展双边产能合作机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合作项目。五是联合发达国家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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