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成为“硬约束” 提速在即

发布日期:2007-03-07
 
 
    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约束性指标。开局之年,两项约束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直至县级政府、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
    在去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20万亿元,增长10.7%的情况下,降耗指标尽管没有实现预期目标,但全国单位GDP能耗首次下降,比2005年下降1.23%;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幅分别比2005年回落11.3和4.4个百分点。
    淘汰落后产能
    优化产业结构
    转变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必须严格控制增量,优化存量已经成为各地的共识。
    广东省关闭了2600多家煤炭、化肥、冶炼、水泥、小火电机组等高能耗、高污染的小型企业;压缩冶金、建材、印染、造纸、火电等产能过剩、污染严重产业,使高能耗工业占全省工业的比重降到15.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山东是我国经济大省,也是能耗大省、排放大省,在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上决心大、力度大,去年拒批高能耗、高污染项目30余个,责令87个新开工项目永久停建,涉及资金200多亿元。
    北京市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坚决淘汰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排放量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去年,运营47年、供气比例曾占全市供气量80%以上的北京炼焦化学厂全面停产,每年能为北京市减少煤炭消耗296万吨;114家造纸、炼焦、纺织、化工、印染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完成搬迁调整。
    天津市广泛利用太阳能、沼气、地热等新能源,太阳能洗浴、供暖已初具规模,地热采暖利用规模达940万平方米。
    农作物秸秆、薪炭林、畜禽排泄物等可再生资源丰富的黑龙江,重点支持秸秆气化和沼气建设,带动农民生活方式和农村环境的改善,省级财政安排农村新能源建设专项资金1亿多元,相当于前30年投入的总和。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消息,去年全国工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煤炭行业关闭小矿井5900多处,淘汰落后产能1.1亿吨;电解铝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20万吨,大多数企业已使用先进的预焙槽技术;新型干法水泥比得超过50%,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
    创新政策机制
    加大监管力度
    2007年1月10日,环保总局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以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区域限批”涉及全国22个省市的钢铁、冶金、电力、化工等12个行业,涉及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涉及河北唐山、山西吕梁、山东莱芜、贵州六盘水四个行政区域省和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这一政策的“厉害之处”就是在这些区域和企业集团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之前,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
    目前12个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被依法永久性关停;其他70个违规项目的绝大多数正在积极整改中。莱钢集团率先完成整改,莱芜市第一个被解除“区域限批”。
    在各地,围绕降耗减排出台的政策措施纷纷落实,初见成效。
    云南对电解铝、水泥、钢铁等7个高能耗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甘肃对淘汰类、限制类高能耗企业实施差别电价,今年又比去年分别提高0.05元和0.01元;重庆将全面推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超限部分用能按能源单价的1至5倍加价收费,同时对74户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审计。
    毫不讳言自己是“污染大省”的山西也将环保正式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去年有10位企业负责人因环保不过关被取消劳模资格。在省政府的支持下,环保部门与金融、物价、电力、铁路等14个部门联合执法,去年全省有500多家企业因强行排污,受到断贷、断电、断运、吊照等制裁。
    推进清洁生产
    发展循环经济
    降低能耗、减少排放的一条有效途径,就是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并对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以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化、废弃物排放和环境污染最小化。
    济南钢铁集团通过一系列技术改造,将余气余热等“吃干榨尽”,与10年前相比,2006年钢产量增长近5倍,吨钢综合能耗却下降44%,吨钢耗水量下降82%。
    天津市每年产生的50多万吨钢渣、240多万吨粉煤灰得到100%的综合利用,堆放了近百年的2400万立方米的碱渣场,被改造成占地33万平方米的紫云公园,成为国内首个利用工业废料建设的环保型公园。
    重化工业占很大比重的河北省选择221家大企业,重点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改造、余压余热利用、电机系统改造、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实施邯钢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冀东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利用等100项重大节能示范项目,大力开发推广重大节能适用技术。
    从宏观层面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加大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力度。北京、江苏、山西、江西、内蒙古等省、区、市制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十一五”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原则、重点和政策措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轻工七大行业的35家大型企业开始循环经济试点。13个开发区和工业园区,10个地方也被列入首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8月审议循环经济法草案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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