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影响民生的十件大事

发布日期:2007-12-24
 

(一)1.5亿农村孩子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实至名归”

2007年1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免除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将普遍减轻。不仅如此,今年政府还启动了免费师范生教育计划,并增加财政拨款140多亿元完善国家助学体系。

(二)2亿多城镇居民受惠医保,梦想的阳光照进现实

7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共惠及2亿多城镇居民。

(三)逾2000万农民纳入低保,城乡一体化再提速

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7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目前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口超过2000万人。

(四)物权法施行,有恒产者有恒心

10月1日,物权法正式施行。这部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刷新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次数的法律,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意味着更多的人将更充分、更平等地享受财富阳光。

(五)“财产性收入”进入党代会报告,百姓进入理财新时代

10月中下旬,党的十七大召开,顺应中国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的时代趋势,党的代表大会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六)廉租房“高调”推出,低收入群体有望“住有所居”

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中廉租房被摆在了显要位置。按照这一意见确定的时间表,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而到“十一五”末,全国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七)食品价格上涨过快,政府频出调控之手

今年,以猪肉价格持续快速上涨为标志,食品价格居高不下,让人们特别是贫困家庭感受到了压力。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今年前11个月CPI累计上涨4.6%,预计全年物价将出现自1996年以来的年度最高涨幅。为调控肉价,中央财政增加约18亿元,用于补助城镇低保户和大中专困难学生。国家同时加大扶持生猪养殖户,仅实施能繁母猪补贴等,各级财政就增加支出48亿多元。

(八)“劝辞风潮”起波澜,劳动合同法梳理劳资关系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随后在北京、广东等地发生一些企业与工龄较长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事件,最终形成一股“劝辞风潮”。而引发这股风潮的深层原因,正是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九)太湖蓝藻事件暴发,催生“生态文明”新理念

5月29日,一场突如其来的饮用水危机,席卷了江苏无锡,罪魁祸首是太湖蓝藻。随后,滇池、巢湖蓝藻也相继暴发,高增长的中国进入“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凸显经济高速成长之痛。7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中国将在太湖、巢湖、滇池流域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对违法排污者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并进一步扩大“区域限批”范围。随后,国家有关部门频频动用财税杠杆,调控“两高一资”行业,遏制资源过度开发畸形出口,抑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投资反弹。

(十)调整休假制度引发全民关注,带薪休假有了法律保障

12月1日,面向全民公开征求意见后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公布实施,将原有的“五一”3天法定假日缩短为1天,增设清明、端午、中秋三个法定假期。同步出台《职工带薪休假规定》,为全面落实职工休假权利提供法律保障,使广大职工可以更加人性化地安排家庭及个人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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